• 不限
  • 公司注册
  • 企业服务
  • 财务/会计
  • 办公软件
  • 商标/专利
  • 营销推广
  • 网站建设
  • 公证/认证
  • 广告公司
  • 咨询/策划
  • 印刷包装
  • 律师事务所
  • 移民/劳务
  • 维修/加工
  • 租赁/典当
  • 影视艺术
  • 同城贷
  • 看风水
  • 跑腿服务
  • 其他
  • 什么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上海五险一金代缴公司
    2017-10-10 10:00  点击:82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按照常理似乎应该随时有权提取使用,但事实上,因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的专用性,只有在符合一定情形下才能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谓“”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住房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2)离休、退休的。因为离退休时终止了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来源不存在了,而且,离退休职工在住房方面一般不存在问题,没有必要继续限制其使用方向,所以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养老、医疗等方面。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这里对终止劳动关系进行了限制,因此如果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是因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所致,而是因为辞退、辞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所致,则不允许提取。

    4)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此种情况下职工已不在原住房公积全管理中心和管理范围了,故应允许提取。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使用住房贷款购房,每月的还款额就是住房消费支出,因此职工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但与第一种情形不一样的是,若是建房、大修住房贷款,则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即房租超出了职工对住房消费承受能力的,也可以提取。

    如何选择代理资质过硬,平台规范服务专业的社保代理公司?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专业服务14年,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欢迎您来电咨询,骏伯人力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联系人:刘洋   办公电话:021-36352633

    手机:15102145976  办公QQ:617806617   微信号:jbhr0226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707室

    联系方式
    公司:骏伯人力资源
    状态:离线 发送信件 在线交谈
    姓名:刘生(先生)
    电话:021-36352633
    手机:15102145976
    地区:上海
    地址:梅园路228号1707室
    QQ:6178106617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