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购买二手车的时候,这里指2009年之前,对于二手车辆的保险合同如果没有及时变更的话,一但出了事故,一般保险公司是拒绝理赔的。二手车主碰到这样的事情往往只好自认倒霉,谁让自己疏忽大意呢。自2009年10月1日起,你就不会有这种烦恼了,只要车子过了户,不论你是否办理了保险过户手续,这辆车都可以继续享受保险服务。2009年新(保险法)明确了保险标的所有人对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定承继。新(保险法)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为出发点,明确了二手车新车主可直接承继原车主的权利义务,无须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有效解决了在车险理赔中二手车保单持有人和车辆所有人不一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因保险标的转让而引发的理赔纠纷,维护了保险关系的稳定。

不过在这里需要提醒二手车新车之注意的是,该条款同时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通知之口起30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规定的通知义务,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简单举个例子来说,一辆车原本是私家车,经转让后被用作营运车,这就属于危险程度增加的一种情况,新车主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1、办理车辆保险过户的方式
办理车辆保险过户有两种方式:
种是对保单要素进行更改,如换被保险人与车主。
第二种是中请退保,即把原来那份车险退掉,终止以前的合同。这时保险公司会退还剩余的保费。之后,新车主就可以到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去重新办理一份车险。

2、车辆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
(1)填写一份汽车保险过户申请书。向原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称谓的手续。申请书上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新旧车主的姓名及过户原因,并签字或盖章,以便保险公司重新核保。
(2)带保险单和已过户的机动车行驶证,找保险公司的业务部门办理。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受理并出具一张变更被保险人的批单,批单上面写明了被保险人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