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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营业性演出需要的材料

  • 发布日期:2019-07-28 15:1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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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上海办理营业性演出需要的材料======武长波I5ZZZ908556===

材料名称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三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设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第八条第一款: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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